荧光增白剂有很多种,约有15种基本结构类型,主要用于织物和纸张等纤维产品中。现以有代表性的三嗪磺苯酸钠毒性数据为例加以说明。大鼠经口半数致死量(LD50)5300mg/kg,经皮的LD50为>2000mg/kg。Lorke等给老鼠饲喂致死量5g/kg的荧光增白剂TS1,解剖未发现老鼠的器官受到损伤。这个数据说明常用的荧光增白剂基本上是无毒产品。
吃爆米花不会混入荧光增白剂
有人做过实验,以含有荧光增白剂的纸质容器盛装液体物质,经24小时后荧光增白剂溶出浓度为0.02~0.16mg/kg,属极微量。而爆米花与盛装桶的接触属点状接触,并且荧光增白剂是水溶性的,这样就更不可能在无水条件下、在几十分钟的接触时间内溶出太多的荧光增白剂来,这是不需要用直接实验数据就足以说明的。
在动物体内不残留
有学者用示踪同位素标识的多种荧光增白剂以5mg/kg体重的剂量给动物灌胃后,收集96小时内所有的排泄物(尿液和粪便),解剖检查各种器官后发现,在排泄物中可检出荧光增白剂,但在所有器官中均未检出放射性。说明荧光增白剂在动物体内经96小时后即无本体或其代谢产物的潴留。
尚未证实有致癌致畸作用
荧光增白剂可能致癌的印象主要来自皮肤涂抹多种增白剂的实验中。如增加照射紫外线时,则皮肤癌发生率与对照相比明显增加。但Bingham等的实验发现,身上同样涂抹有等剂量荧光增白剂的大鼠在无紫外线照射的环境中,均未出现癌症发生率增高的现象。
Snyder等还给大鼠皮肤涂抹多种增白剂,为期61~110周,未发现有致癌作应。口服添加了500ppm荧光增白剂的饲料80周,未发现与对照有差异,也未发现对胚胎能产生致畸影响。
严禁做食品包装纸
尽管荧光增白剂在各种研究中发现其无毒,或者毒性很低,但我国食品卫生法第六条规定:食品、食品包装纸、餐巾纸禁止使用荧光增白剂。其实用不含荧光增白剂的材料制作纸杯、纸桶并不是一件难事。但有些小商贩总是想贪图包装鲜亮,增加顾客的感官效应,所以铤而走险,未能严格执行标准,在生产中使用了违禁添加剂。除此之外,媒体也应该遵循科学规律,理性报道新闻,不要夸大其词吸引眼球,引起公众的心理负担。